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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实现检验检疫一体化,通关物流成本降低
发布时间:2014-12-25   + 12857

    江苏企业生产的出口餐具可以通过上海口岸直通放行了,安徽企业购买的进口设备也可以在宁波口岸直通放行了。据估算,每批出口商品可以“直通放行为主,口岸核查为辅”的一体化模式办理通关手续,每一批进口商品可以“通报、通检、通放”的一体化模式办理通关手续。一体化模式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20%~30%,可降低物流成本20%~30%。  

    继海关在今年9月22日起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后,12月24日,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第七次联席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。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宁波、安徽检验检疫局签署了“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合作备忘录”。这是在质检总局的大力指导下,5个检验检疫局经过多次会议研讨达成的成果。根据合作备忘录,除一些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外,长三角区域内采取直通放行模式的出口货物,只需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,就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,而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,并按一定比例接受口岸查验。进口货物,可以实施“通报、通检、通放”一体化模式,进口企业可自行选择进境口岸或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、查验、放行手续。  

    本次由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宁波、安徽检验检疫局联合起草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方案,将上报质检总局,经质检总局批准下发后实施。  

   根据合作备忘录,长三角检验检疫机构将围绕出境检验检疫一体化、进境货物检验检疫一体化、长三角区域集中审单一体化、区域物流监控一体化及企业信用管理一体化五方面加强合作。长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正式实施后,五检如同一检。这将大大提速长三角外贸进出口的通关速度和便捷程度。区域通关一体化其实早有市场需求,过去企业在报关报检和异地通关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,长三角海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将有效解决此类问题。长三角地区现已具备良好的区域合作基础,并且在铁路、公路以及海路运输方面已经具备了良好的联动性,进出境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后,长三角的贸易联动将更为便捷。据估算,每一批出口商品以直通放行方式办理通关手续,一体化模式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20%-30%,可降低物流成本20%-30%。